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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实施《西安工业大学金花校区机动车辆停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22    作者:    点击量:

全校各单位及广大教工:

    为妥善解决金花校区停车难的问题,切实维护教工权益,保证消防通道畅通,经12月21日校长办公室研究决定将对金花校区机动车辆依据《西安工业大学金花校区机动车辆停放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以下简称《办法》)实施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17年1月16日起金花校区按照《办法》严格规范机动车出入和停放。

    二办理机动车出入证时间

    2016年12月26日至2017年1月15日的工作日上班时间,重新审核办理车辆通行证。

    三、办理机动车出入证地点

    1、未央校区:保卫处消防交通管理科办公室(未央校区学生十公寓一层东侧),联系人:袁老师,电话:029-86173012;

    2、金花校区:保卫处家委会办公室(金花校区行政楼一楼南侧) 联系人:魏老师,电话:029-83208110。

    四办理机动车出入证所需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附件:西安工业大学金花校区机动车辆停放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

西安工业大学金花校区

机动车辆停放管理办法(试行)

 

    为缓解金花校区停车难的状况,确保校区公共资源公平、合理、高效使用,维护广大教工停车权益,切实保证消防通道“四米生命线”畅通,依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道路和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的通知》(市政办发[2012]156号),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本办法仅适用于金花校区教学区域:

    一、办证对象和范围

    本校在册、在职职工,每人名下仅限办理1辆自有车辆通行证(当年度退休的职工,从下一年度起不再办理金花校区机动车出入证)。仅对7座及以下小型机动车实行办证停放,8座及以上机动车、老年代步车、农用车等不予办理车辆通行证。

    二、办证所需手续

    办证需出示工作证、驾驶证、行驶证、车辆交强险原件用于审核,交相关复印件各1份用于备案安全押金100元(已缴纳的不用再交)。

    三、管理措施

    1、在册、在职教工,凭证免费停放;校属公务车辆、外租通勤车辆、外来公务车辆免费停放;执行公务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及卫生救护、救灾抢险、环卫保洁车辆等免收停车费。

    2、未办理出入证的机动车原则上禁止入校,确有需要的临时入校车辆半小时内免费,超出半小时依政府规定标准实行计时收费(2元/小时,每日最高不超过32元)。

    3、校区车辆停放达到饱和时,实行循环出入,即有空车位时其他车辆方可进入。

    4、对在校区内不按规定行驶、停放拒不服从保卫人员管理的车主,在一个自然年内作如下处理:第一次予以警告提醒;第二次视情节没收安全押金;第三次实行禁入,并通报车主所属工作部门和监察处。

    四、保卫处负责机动车办证和停车信息系统管理,监察处对该工作进行监督。

    五、广大师生如发现校内有违规办证、停车现象,可向校监察处、校工会举报。举报电话:86173162、83208020

    六、本办法自2017年1月16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