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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保卫处“清明节”安全提示

发布时间:2016-04-01    作者:    点击量:

    清明节将至,保卫处特提醒广大师生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一、各单位要开展一次节前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安全隐患,严防意外事故发生。各办公室要锁好门、窗,请勿将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存放在办公室。离开办公室时要断水、断电、断气,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相关单位要严格管控实验用的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等物品,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节日期间要做好技防布控工作。

    二、公寓中心要加强学生公寓管理,严防不法分子进入楼内。各位同学切勿将大量现金存放在宿舍或携带在身上,应及时存入银行,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谨防银行卡被盗和密码泄露;如有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休息时,切记关好门窗;外出时一定要用挂钩锁住窗户,将暗锁反锁,并锁好防撬锁;遵守宿舍用电安全管理规定,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三、家属区各住户在进出住所时,请随手关闭入户门和单元防盗门,不要让陌生人跟进,发现可疑人员在楼内逗留或者发现单元门、家门周围有可疑标记时,应及时报警。外出时告诫家中老人和小孩不要给陌生人开门,以防上当受骗或发生被盗、被抢事件。外出时要断水、断电、断气,将贵重物品妥善保管。

    四、各单位要做好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要注意防范抢劫、抢夺和盗窃案件发生。夜间尽量减少外出,尽量避免单独在外行走,不要到偏僻、无人或陌生的地方去,尽量远离拥挤人群,以免发生被盗和踩踏等事件。

    五、提倡网络祭奠、文明祭扫,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读一篇祭文等方式寄托哀思。

    六、师生员工出行时应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遵守交通规则,远离拥挤人群,不要乘坐无牌、无证及超载车辆,以防发生交通事故或发生敲诈、勒索等案件。遵守景点、公共场所安全管理规定,服从指挥。停放车辆时,应及时检查车窗、车灯是否关闭,防止发生意外事件。

    保卫处24小时值班,如有警情请及时拨打“校园110”报警,报警电话:

    金花校区: 029-83208110

    未央校区: 029-8617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