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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西安工业大学关于做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9-27    作者:保卫处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需要和西安市各级政府统一安排,为切实做好我校人口普查工作,圆满完成人口普查任务,为国家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现将我校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人口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目的在于查清2000年以来我国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我国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

二、组织领导机构

经研究,决定成立西安工业大学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具体如下:

  长:许尚年

副组长:许   张志昌  李金钢   

  员:高   顾召兰  赵玉厚  王辉强    张文孝 

        雷晓青 刘晓光        呼晓青  曹玉玲

        雷亚萍 顾林喻  孙建乐  王大明  宁生科 

郭俊仓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有关工作。办公室设在保卫处。

  任:许 汩(兼)

副主任:李有良

  员:余    兰广生          王永红

  任艳茹  范莉虹

三、阶段划分

(一)成立机构

定于927日前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并召开会议,明确任务分工。

(二)宣传动员

109日至1110日:党委宣传部要以《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手册》为依据,制定宣传工作规划,部署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校内广播、校园网络、横幅、展板等手段,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动员,努力提高各级各类人员对普查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普查工作的主动性,积极配合普查工作。

(三)普查员选调及培训

92812时前,各相关单位按照相应数量向校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上报选调的普查员名单(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联系方式)。各单位选调的普查员数量见“任务与分工”,各院(系)分党委(总支)书记或副书记同时兼任本单位普查指导员。

929日至30日:选调的普查员到陕西科技大学参加人口普查业务培训。

(四)清查摸底

101日至15日:普查区、普查小区清查摸底;

101822日,抽取长表调查样本。

(五)入户登记

111日至10日:普查员入户调查;

1111日至15日:复查;

1116日至25日:逐级进行资料登记和验收。

(六)快速汇总

1126日至125日:普查小区过录、汇总、上报。

四、任务与分工

(一)未央校区

共划分为12个普查小区。具体分区及责任人:

1、第一普查小区

区域:行政楼、图书馆、餐饮大厦、体育场及其附近临建。

普查指导员:姚颖

普查员:后勤服务集团3

2、第二普查小区(学生一公寓)

普查指导员:王辉强

普查员:电信工程学院5

3、第三普查小区(学生二公寓)

普查指导员:黄越

普查员:经济管理学院5

4、第四普查小区(学生三公寓)

普查指导员:高明

普查员:光电工程学院4

5、第五普查小区(学生四公寓)

普查指导员:张文孝

普查员:计算机学院3

6、第六普查小区(学生五公寓)

普查指导员:顾召兰

普查员:机电工程学院3

7、第七普查小区(学生六公寓)

普查指导员:田亮

普查员:人文学院4

8、第八普查小区(学生七公寓)

普查指导员:刘晓光

普查员:外语系3

9、第九普查小区(学生八公寓)

普查指导员:赵玉厚

普查员:材料与化工学院4

10、第十普查小区(学生九公寓)

普查指导员:杨力

普查员:数理系2

11、第十一普查小区(学生十公寓)

普查指导员:雷晓青

普查员:建筑工程学院2

12、第十二普查小区

区域:教ABCDEF楼,4幢教师周转公寓及其周边临建。

普查指导员:许汩

普查员:保卫处4

(二)金花校区

共划分为6个普查小区。具体分区及责任人:

1、第一普查小区(学生二公寓)

普查指导员:呼晓青

普查员:体育系2

2、第二普查小区(学生一公寓)

普查指导员:王大明

普查员:北方信息工程学院3

3、第三普查小区(学生四公寓)

普查指导员:雷亚萍

普查员:研究生部2

4、第四普查小区(学生五公寓)

普查指导员:顾林喻

普查员:继续教育学院4

5、第五普查小区(学生十一公寓)

普查指导员:曹玉玲

普查员:艺术与传媒学院2

6、第六普查小区(校区其他建筑物及子校)

普查指导员:姚颖

普查员:后勤服务集团3

(三)金花社区(家属区)

由家属委员会另行统一安排。

五、要求

(一)各单位应本着对普查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该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件大事,选调文化水平较高、身体健康、认真负责的人员担任普查员,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

(二)各单位选调的普查员,在普查任务完成前,原则上不得更换;在普查期间,受校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间接领导。

附件:关于我校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的有关说明

 

西安工业大学

 

○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

 

关于我校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的有关说明

 

1、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是2010111日零时,登记时间为111日零时至111024时。

2、人口普查的对象是在我校金花校区(含金花社区及子校)、未央校区居住的自然人,雁塔、洪庆校区按居住地登记原则由当地政府协调处理。

3、人口普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登记相应信息。

4、人口普查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户分为家庭户和集体户。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作为一个家庭户;单身居住独自生活的也作为一个家庭户。互相之间没有家庭成员关系,集体居住共同生活的人口,作为集体户(学生以共同居住的宿舍作为一个集体户)。

5、人口普查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死亡、住房情况等。

6、人口普查表分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短表》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长表》两种形式。《普查表长表》抽取10%的户填报;《普查表短表》由其余的户填报。

72009111日至20101031日期间有死亡人口的户,同时填报《死亡人口调查表》。

8、人口普查表由国务院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定,由各级政府机关负责印发。

9、各驻外单位人员以及派往国外的专家、职工、劳务人员、留学生、实习生、进修人员等,由其出国前居住的家庭户或者集体户申报登记。

10、依法被判处徒刑、劳动教养的人员,由当地公安和监狱、劳教机关进行普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