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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外来人员和车辆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5-23    作者:保卫处    点击量:

校区各住户:

为加强校区治安和交通管理,规范外来人员和车辆出入秩序,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高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规定(试行)》、《西安工业大学治安管理处罚规定》等相关法规、制度,现将外来人员和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重申如下:

一、人员管理

1、凡因私需经常出入校区的非本校师生员工,均应在三日内到校保卫处办理《人员出入证》。

2、办理《人员出入证》时,需缴纳身份证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照片1张、人民币30元(押金10元,工本及管理费20元),并填写登记表。如办证人系外地户籍,还需提供本人《暂住证》。

3、如系校内租赁户办理《人员出入证》,需与出租人共同出面办理,出租人需出具书面担保。《人员出入证》有效期内,持证人发生违法违规等问题时,保卫处将视情收回所办证件。

二、车辆管理

1、凡因私需经常出入校区的车辆,均应在三日内到保卫处办理《车辆通行证》。

2、办理《车辆通行证》时,需缴纳车主本人的行驶证、驾驶证、交强险保单复印件各1份,人民币705元(押金100元,工本费5元,场地占用费600/年),并签署《安全责任书》。

3、如系校内租赁户办理《车辆通行证》,需与出租人共同出面办理,出租人需出具书面担保并签署安全责任书。《车辆通行证》有效期内,车辆发生违法违规问题时,保卫处将视情收回所办证件。

三、有关说明

1、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如未按时按规办理相应证件,门卫有权禁止当事人和车辆出入校区。

2、不尽之处,请电话咨询保卫处(86173012)。

 

西安工业大学保卫处

○一○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