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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尽快办理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通行证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20    作者:    点击量:

全校师生员工: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车辆”)管理秩序,有效预防校园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员工人身安全。依据《西安工业大学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相关规定,现就上述车辆办理校园通行证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校园通行证办理方式。师生员工只需提供《西安工业大学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入校申请表》(见附件1)和《西安工业大学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校园安全驾驶承诺书》(见附件2)即可现场办理。

办理地点:西大门北侧值班室

时间:工作日9时-12时、14时-17时

二、请各单位督促师生员工于4月30日前完成车辆校园通行证办理工作。5月1日开始学校将不再办理车辆校园通行证。

三、5月1日零时起,学校保卫处将对校园车辆进行严格管理,禁止无通行证的车辆入校。同时,对校园内无牌车、僵尸车进行统一集中存放管理。7月1日后,对无人领取的车辆按程序集中处理。

四、车辆实行年度“积分”管理,每辆车按自然年赋 12 分,当年因违规导致扣分使积分小于或等于0分时,禁止当事车辆再进入校园。【《积分管理制度》(见附件3)】

希望广大师生主动配合学校做好车辆管理工作,让我们共同努力,共创文明、有序、和谐的校园交通环境。

附件1:《西安工业大学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入校申请表》

附件2:《西安工业大学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校园安全驾驶承诺书》

附件3:《积分管理制度》

保卫处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