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使我校参保学生医疗保险赔付工作顺利进行和方便各校区学生办理户籍事宜,现将有关疾病(意外)医疗保险理赔程序和各校区办理保险、户籍关系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告知如下,望同学们切实按此办理:
一、时间、地点
金花校区学生到金花校区保卫处 (行政楼一楼南侧)办理相关手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未央校区学生到未央校区保卫处政秘科办理相关手续,时间同金花校区;洪庆校区学生到北方信息工程学院保卫科办理相关手续,时间为每周四14:00-17:20;雁塔校区学生到雁塔校区保卫部办理相关手续,时间为每周五14:30-17:30。寒暑假期间不办理手续。
二、保险理赔的程序和有关说明
(一)报案程序
根据保险条款要求,如学生生病(出现意外),请于发病(出现意外)的5日内向保险公司电话报案(向保险公司说明本人情况,请保险公司立案,并索要报案号)。否则,保险公司将对未及时报案的赔案增加5个百分点的免赔率。报案程序如下:
1.报案电话:95509——按语音提示
2. 需提供:(1)学生姓名 (2)年纪 (3)学号 (4)身份证号码
(5)出险地点及时间 (6)情况描述 (7)联系电话及医院
(8)保单号
2005年入学学生保单号——1125444012007000001
2006年入学学生保单号——1125444012007000003
2007年入学学生保单号:二本、三本——1125444012007000005
专升本 ——— 1125444012007000004
专科、研究生——1125444012007000006
2008年入学学生保单号:二本、三本——1125444012008000005
专升本 ——— 1125444012008000004
专科、研究生——1125444012008000006
(二)治疗
1.必须到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就诊;
2.同一种病只赔付一次;
3.如果同一种病在两家以上医院就诊,须有前一医院开具的转院单,并征得保险公司或校保卫处的同意,否则只能赔付一家医院的医疗费用;
4.异地(西安市以外地区)就医,须征得保险公司和校保卫处同意。
(三)赔付
疾病痊愈后,须备齐如下材料方可办理理赔手续:
1.赔付申请书(由本人书写,说明简要情况);
2.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诊断证明书(由主治医生开具,需原件并加盖印章);
4.费用票据(医院开据的制式票据,需原件);
5.住院病历(在就诊医院复印并加盖印章);
6.每日费用清单(需原件并加盖印章);
7.门诊病历(需原件)。
(四)有关说明
1. 如有疑问,可拨打86173012 (校保卫处政秘科范老师);
2. 未住院学生只需出具索赔材料的(1)、(2)、(3)、(4)、(7)项;
3. 索赔材料的(3)-(7)项须复印一份自己保留,以备后用;
4. 由于费率调整,考虑我校实际情况,经与保险公司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