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20日,我处接到一学生求助,得知我校另一名学生被骗误入一传销团伙,人身自由受限。接报后,我处立即向西安市公安局文保支队进行了汇报。支队立即指派资深警官和我处工作人员及受骗学生所在院系领导,冒着恶劣的下雪天气赶赴渭南市进行解救。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大力支持下,经过一天艰苦工作,被骗学生被成功解救回校。
由于已届寒假,保卫处提醒广大学生注意防范,且莫轻信传销团伙编造的谎言,更不可误入这样的组织而导致人身自由受限和巨大的经济损失。
保卫处(李有良)
2008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