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简介
2018年6月5日学校下发《关于保卫处与人民武装部(军事教研室)合署办公的通知》校人〔2018〕107号,同时对主要领导进行了调整,保卫处领导兼任武装部领导。2024年1月10日下发《关于调整部分机构和岗位设置的通知》校人〔2024〕4号,成立征兵工作站,挂靠人民武装部,负责学校征兵相关工作。
保卫处、人民武装部(征兵工作站)设处长(部长、站长)1人、副处长(副部长)1人。下设政秘科、治安预防科(设指导员1名)、报警中心、消防安全管理科(设指导员1名)、国防动员与教育科,共5个科级建制单位、7名科级干部。现有工作人员72人。其中,在编教职工30人,外聘人员42人。
保卫处主要职责:维护学校政治稳定和校园安全;监督、指导、检查校属单位开展安全稳定和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学校政治保卫、治安、消防、交通、技防和门卫等工作;对师生进行安全法制教育,预防校园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公安机关对校园各类案件调查和处理;为学校师生提供户籍、保险、安全防范知识等服务。
人民武装部主要职责:根据《国防法》、《国防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贯彻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负责学校国防教育、大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工作;负责学校兵器馆日常管理工作。
征兵工作站主要职责:负责学校征兵工作的组织、计划、协调、指导、检查、监督、落实等。开展征兵宣传教育、调查研究、业务培训、兵役登记、网上报名、初检初审,以及配合兵役机关完成预定新兵、政治考核、审批定兵、交接起运、新兵回访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