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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9年“11.9”消防安全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06    作者:李凯    点击量:

全校各单位:

 为落实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学校”的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普及《消防法》和消防安全知识,提高我校师生预防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创建良好的校园消防安全环境。学校决定开展“11.9”消防安全日宣传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114日(周一)至119日(周六)

 二、活动内容

(一)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11月4日(周一)至11月9日(周六),通过消防知识展板展示、LED宣传屏及横幅宣传、西安工大微警务和“平安西工”服务平台推送等方式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

(二)消防知识培训

 金花校区:11月7日10:00-12:00,在附属中学教学楼J1多媒体教室(教六楼)观看消防安全教育片和开展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参加人员为金花校区各单位安全员、重点防火部位相关人员、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和2019级学生干部、宿舍舍长。

 未央校区:11816:00-17:30,在教1-101教室观看消防安全教育片和开展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参加人员为未央校区各单位安全员、重点防火部位相关人员、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和2019级学生干部、宿舍舍长。

 三、活动要求

(一)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按照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组织消防安全自查工作,采取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紧盯重点要害部位,不留死角,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二)各单位要重视此次“11.9”消防安全日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把消防责任制落到实处,认真组织安全员、重点防火部位相关人员、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参加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隐患自查能力,提高灭火实战经验和疏散逃生技能,提高本单位消防安全防范能力和应对能力。

(三)各学院要认真组织2019级新生积极参与“11.9”消防安全日宣传活动,增强新生对消防安全隐患的识别能力,降低消防安全隐患发生率,提高扑灭初起火险和应急逃生的能力。

 

                                                  学生工作部(处)、保卫处

                                             2019年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