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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办理2018年度校区《机动车通行证》暨退还机动车安全保证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4    作者:    点击量:

全校各单位及广大教工:

为科学、合理调配校区停车资源,给广大教工提供优质服务,确保校内交通安全,在广泛听取教工意见和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依据《西安工业大学金花校区机动车辆停放管理办法(试行)》和《西安工业大学金花校区机动车辆停放补充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我处研究并报校领导同意,对2018年度办理校区机动车通行证办法做了部分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证实施时间

2018年度校区机动车通行证,自2018116日零时起启用,同时2017年度校区机动车通行证自动失效。

二、办证类型、相关说明及手续

(一)A类机动车通行证

1、使用权限

可在金花校区、未央校区不限时通行

2、办证对象及范围

本校在册、在职职工,每人名下仅限办理1辆自有机动车通行证,2017年度退休的职工不再办理。仅对7座及以下小型机动车办证,8座及以上机动车、老年代步车、农用车等不予办理。

3、办证所需手续

12017年度已办理了金花校区机动车通行证的车主,请加入“平安西工”QQ群(群号:264157382,并将群名片修改为“二级单位名称”+“本人实名”形式),并于20171218日至2018115日期间,将本人工作证、驾驶证、行驶证、车辆交强险和家属区包年停车费收据(600元)共5份材料的高清电子版照片,通过网络私传给保卫处魏老师(QQ号:2964051485)用于审核通过即可,不需专程来我处办理。

未在家属区交纳包年停车费的车主,除上传本人工作证、驾驶证、行驶证、车辆交强险共4份材料的高清电子版照片外,还须于20171218日至2018115日期间的工作日上班时间(800-12001400-1800),来保卫处治安预防二科办公室(金花校区行政楼一层南侧)缴纳600元费用后,方能办理。联系人:魏老师,电话:83208110

2)初次办理此类机动车通行证的车主,须持本人工作证、驾驶证、行驶证、车辆交强险4份材料的原件和相应复印件1套及600元现金(或物业管理科开据的家属区600元包年停车费收据原件),来我处办理,办证时间、地点和联系人同(1)。

(二)B类机动车通行证

1、使用权限

可出入金花校区,但在每日2300至次日700计时收费(前30分钟不收费,超出30分钟的按2/小时收费,每日最高不超过16元);在未央校区不限时通行。

2、办证对象及范围

我校在册、在职职工个人名下机动车均可办理,2017年度退休的职工不再办理。仅对7座及以下小型机动车办证,8座及以上机动车、老年代步车、农用车等不予办理。

3、办证所需手续

12017年度已办理了未央校区机动车通行证的车主,请加入“平安西工”QQ群(群号:264157382,并将群名片修改为“二级单位名称”+“本人实名”形式),并于20171218日至2018115日期间,将本人工作证、驾驶证、行驶证和车辆交强险共4份材料的高清电子版照片,通过网络私传给保卫处刘老师(QQ号:578779745)用于审核通过即可,不需专程来我处办理。

2)初次办理此类通行证的车主,则须持工作证、驾驶证、行驶证、车辆交强险4份材料的原件及相应复印件1套,于20171218日至2018115日期间的工作日上班时间(900-12001400-1700),至保卫处消防交通管理科办公室(未央校区10公寓一层105室)办理。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29-86173087

三、几点说明

(一)校属公务车辆、外租通勤车辆、外来公务车辆免费出入和停放;执行公务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及卫生救护、抢险救灾、环卫保洁等特种车辆免收停车费。

(二)未办理出入证的机动车原则上禁止入校,确有需要的临时入校车辆,前30分钟内免费,超出30分钟后按政府规定标准实行计时收费(2/小时,每日最高不超过32元)。

(三)2017年度办理的纸质粘贴式通行证可延用至2018年年底;

(四)与校内各二级单位有业务往来的外来车辆出入校区,可采取以下几种方法通知保卫处按公车出入并免予收费:

1、提前电话联系校园报警中心(24小时值班),联系电话:86173110,告知车辆号牌及出入时间,并留下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2、请各单位办公室主任加入“平安西工”QQ群(群号:264157382,并将群名片修改为“二级单位”+“本人实名”形式),及时在群里告知相关信息,保卫处值班人员会及时处置;

3、外来车辆出校时持保卫处统一印制发放的“因公入校车辆免费单”,可免费出校。

(五)对在校区内不按规定行驶、停放,拒不服从保卫人员管理的车主,在一个自然年内作如下处理:第一、二次予以警告提醒,第三次实行禁入,并通报车主所属工作部门和监察处。

(六)保卫处负责机动车辆办证和停车信息系统管理,监察处对该工作进行监督。

(七)广大师生如发现校内有违规办证、停车现象,可向校工会反映,电话:83208020;或向校监察处举报,电话:86173162

四、退还机动车安全保证金方法

鉴于目前校内交通安全管理成效明显,经研究决定,于年底前对广大车主缴纳的机动车安全保证金予以退还,此后新办车辆通行证将不再收取此项费用。具体方法:由保卫处造表并准备现金,以车主所属部门、学院为单位返还,车主所属单位按名单逐人退还。如有疑问,请与保卫处刘志荣老师联系,电话:86173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