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现将办理2012年度校内《机动车通行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11年12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的工作日
二、办理地点
1、未央校区:保卫处消防交通管理科办公室(未央校区学生十公寓一层东侧),联系人:袁老师,电话:029-86173012;
2、金花校区:保卫处家委会办公室(金花校区行政楼一楼南侧) 联系人:付老师,电话:029-83208154。
三、办证范围
1、我校公购机动车辆中,除校办、后勤服务集团通运中心通勤车辆外,其他公购车辆均需办理2012年度校内《机动车通行证》;
2、经常出入校区的各类机动车(含农用车、摩托车、电动车等),均应办理2012年度校内《机动车通行证》;
3、学生原则上不予办理《机动车通行证》。
四、注意事项
2012年度,我校校内《机动车通行证》分为A、B二类,分别对应以下情况:
(一)A类证
1、适用范围:校内公购车辆、本年度校内在册教职工名下车辆。
2、办证手续:办证人员应提供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强制保险单及本人工作牌(或相关证明)复印件,并交纳安全保证金100元(换证人员不交纳)、工本费5元。
3、为方便教工,办证者可将办证手续备齐后交本部门办公室,请各办公室在审查合格人员应签的《交通治安安全责任书》右上角加盖本部门公章,我处工作人员将上门集中办理;教工也可自行到保卫处办理。
(二)B类证
1、适用范围:与校内单位有经常性业务及商业往来人员所驾各类机动车辆,校内商户、租住户所驾各类机动车辆及其他类型机动车辆;
2、办证手续:办证时,需提供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强制保险单复印件及校内相关单位书面证明,缴纳安全保证金100元、工本费5元、按每年1200元缴纳校区停车场地占用费;
校内商户办证时,需提供本校出租单位证明;租住户办证时,需与出租户共同签署《安全责任书》。
五、有关要求
1、凡2011年度校内多次违规且不接受处理,未参加年检、手续不全或未缴纳强制保险的机动车辆,扣除上年度安全保证金或不予办理2012年度校内《机动车通行证》;对于违规情节恶劣、拒不接受处理的车主,将禁止其车辆驶入校区。
2、自2012年1月1日起未办理2012年度校内《机动车通行证》的车辆,出入校区时按外来车辆对待。
特此通知。
附:交通治安安全责任书
西安工业大学保卫处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交通治安安全责任书
编号:
甲方:西安工业大学保卫处
乙方(单位或个人):
1、为规范校内机动车辆管理、保障师生安全、创建平安校园,根据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凡经常出入校区的各类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均需办理《车辆通行证》。车辆使用者(乙方)应与学校保卫处(甲方)签定《交通治安安全责任书》(一式贰份)。
2、车辆出入校门时应自觉遵守学校《门禁制度》,减速慢行(校区内限速10km/小时)。为保障车辆及校区公私财物安全,驾驶员应服从并配合执勤人员检查。
3、车辆通行证仅作为出入校门凭证,在校内停放时学校不负责车辆及车内物品安全。
4、车辆进入校区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遵章驾驶、服从管理,在指定位置停放。
(1)金花校区停车位:行政楼前及南侧、南主干道、教六楼前等;
(2)未央校区停车位:教B楼东侧、行政楼、环路、图书馆北侧及体育场等。
5、进入校区车辆应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
6、违反校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和治安管理制度者,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违反交通安全管理和治安管理法规者,交由公安机关处理。校内租住户违反上述规定者,出租户承担连带责任。
7、私有车辆办理《车辆通行证》需交纳安全保证金,外来车辆还应按规定交纳占道费。本年度内校内无违章,安全保证金退回。
8、车牌号: 车型: 颜色:
9、联系电话:
甲方:西安工业大学保卫处 乙方:(签字)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时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