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简介
保卫处简介
校保卫处编制87人,设处长1人、副处长1人,同时下设政秘科(科长1人)、治安预防一科(设科长、政治指导员各1人)、治安预防二科(设科长、指导员各1人)、校园报警中心(设主任1人)和家属委员会(兼管消防交通安全,设主任1人),共5个科级建制单位、7名科级干部。学校综治办与保卫处政秘科合署办公。
保卫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原国家教委和公安部颁布的《高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规定(试行)》和学校赋予的17项工作职责开展工作。主要工作内容有:拟订保卫工作计划和制度、对师生进行法纪宣传教育、加强治安预防和治安纠纷调查处理、门卫管理和校园巡逻、重点要害目标安全防范、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校园消防交通管理、个人因私政审、集体户籍管理、学生人身财产保险理赔、协助公安机关管理暂住人口、协助司法机关查破案件等。
在具体工作中,政秘科、治安预防一科、报警中心、家属委员会(消防交通管理)主要负责未央校区的安全保卫工作,治安预防二科主要负责金花校区的安全保卫工作,处领导负责全局工作。同时,保卫处在学校国家安全领导小组、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校稳定安全相关事务和未央、金花校区的治安综合治理日常工作。在工作中,保卫处全体干部职工多年来已形成了“一种风气”即团结的风气;“两种精神”即无私奉献、为公献身精神;“三种作风”即雷厉风行、严于律己、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
近年来,保卫处全体工作人员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以“保证安全,努力做好服务工作”为工作宗旨,依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照章办事、热情服务”的十六字工作准则为工作方针,以人为本、科学管理,满腔热情地为师生员工服务,赢得了上级机关和学校主管部门的肯定。2011年我校被陕西省综合室办、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公安厅授予陕西省 “平安校园”称号;被西安市公安局文保系统“集体三等功”;被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思想工作“文明窗口”;处长李有良被省委教育工委评为陕西高等学校“优秀共产党员”; 2012年我处被西安市国家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2011-2012年荣立国家安全工作年度“先进单位”;被评为学校“先进党支部”; 2013、2015年荣立西安市公安文化保卫系统“先进集体”;2014年我校被西安市人民政府评为二级治安保卫重点单位;2015年9月,我校被中央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评为:第二届平安校园建设优秀成果“三等奖”。近五年我处14人次被评为西安市公安局文保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个人,多人被评为校级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