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火灾险情及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降低灾害带来的危险和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订本规定。
在预案实施过程,全校师生员工应主动配合,服从指挥。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西安工业大学灭火应急疏散指挥中心,设总指挥1名,由主管安全保卫工作的副校长担任;设副总指挥4名,分别由保卫处处长、后勤服务集团总经理、国资处处长、校医院院长担任;设联络员1名,由保卫处消防专干担任。下设灭火行动、通讯联络、疏散引导和安全防护4个组。
(一)灭火行动组
组长:保卫处副处长
副组长:保卫处治安预防一科政治指导员(未央校区)
保卫处治安预防二科政治指导员(金花校区)
成员:保卫处工作人员,学校义务消防队员,发生火灾单位(部门)的相关人员。
任务:接到灭火应急疏散指挥中心指令后,迅速赶赴火灾现场,组织人员控制火势和扑救、封闭火灾现场。
(二)疏散引导组
组长:保卫处治安预防一科科长(未央校区)
保卫处治安预防二科科长(金花校区)
成员:保卫处工作人员,学生义务消防队员,发生火灾单位(部门)的相关人员。
任务:接到灭火应急疏散指挥中心指令后,立刻赶赴现场,组织人员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做好应急疏散工作,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消防车辆进入火灾现场。
(三)通讯联络组
组长:报警中心主任(未央校区)
保卫处政秘科科长(金花校区)
成员:保卫处工作人员(各小组联络员)
任务:保持通讯畅通,负责各小组与指挥中心的联络,传达指挥中心的命令。
(四)安全救护、防护组
组长:校医院院长(兼)
副组长:后勤服务集团副总经理
成员:校医院医护人员,后勤服务集团人员
任务:接到火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实施救护、防护工作。
二、灭火应急疏散程序和措施
(一)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报警:学校各单位(部门)发生火灾或突发事件时,值班人员或目击者应迅速拨打学校保卫处报警电话“83208119”和火警电话“119”,同时积极采取有效的扑救措施,并注意自身安全,等待保卫处工作人员和消防车辆的到来。
接警(通讯联络,安全救护的程序和措施):保卫处值班人员接到报警后,应迅速通知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赶赴火灾现场,同时报告学校灭火应急疏散指挥中心领导,并通知安全救护、防护组做好前期准备和赶赴现场工作。 通讯联络组人员赶赴现场与各小组取得联系,并保持与指挥中心的联络,通报各小组情况,传达指挥中心指令。
(二)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指挥中心了解火灾现场情况后,根据各单位(部门)(重点消防部位)应急疏散预案和现场实际情况,制订出科学、有效的扑救方案,划定警戒范围,对各小组下达灭火、应急疏散命令,并派专人到校门口引导消防车辆进入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工作。
(三)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接灭火应急疏散指挥中心指令后,立刻赶赴现场,各司其职,服从命令,统一指挥,遇到情况、相机处置;遇到问题,协调解决;遇到困难,请求支援,并及时向指挥中心汇报现场工作状态。
(四)火灾扑灭后,指挥中心指派专人保护好现场,认真调查火灾原因,调查工作应及时、准确,总结经验教训,对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公安消防部门。
三、有关要求
(一)灭火应急疏散指挥中心联络员应及时掌握指挥中心领导及各单位、院系主要负责人通讯联络方式、近日行踪等情况。保证一旦发生火险、火灾,在第一时间通知相关负责人赶赴现场实施组织求援和疏散。
(二)保卫处、后勤服务集团和校医院应在平时有针对性地做好物资、器材、人员及组织准备工作,确保关键时候能拉得出、用得上。
(三)各部门、院系应参加照此预案,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度相应预案。
本预案发至学校各单位(部门),一旦发生火灾,立即启用。学校防火安全工作委员会根据本预案,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